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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了解情緒勒索:別再誤用了!這4種人最容易被情勒!【心理學】 | 維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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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你是否有過相同的經驗?在非常熟悉的家人、伴侶、朋友中, 有時候只要他的一句話,就搞的你情緒焦慮,感到心理極度不舒服。 明明非常不願意做的事,但還是勉強自己去做。 Hi 大家好,我是阿維。如果你曾經有以上的經驗,那你很可能被「情緒勒索」了。 「情緒勒索」是一種很難察覺,但又很常見的情感控制手段。 不管是家人、伴侶、工作,或是好朋友之間,都可能發生。 不過,並不是所有的關係中,都必然存在「情緒勒索」的發生。 「情緒勒索」的發生,還必須有「一定的條件」。 好,接下來我們就聊聊這個「情緒勒索」吧。 到底什麼是情緒勒索?它的特徵?什麼人最容易被情緒勒索?以及改善方法? 想了解的就記得看到最後咯。 如果你是第一次發現這個頻道,也喜歡生活及心理學知識分享,歡迎訂閱或加入會員。 好了的話,我們開始吧。

[1:05]什麼是情緒勒索?首先,我們簡單的把情緒、勒索兩個詞拆開。 勒索大家都懂是什麼回事吧,一個綁匪對肉票的家人說: 「你的兒子在我手上,如果你不給我100萬,你兒子就完蛋了。」 這就是一種典型的「勒索」,利用受害者關心的事物,讓他乖乖照著控制者的意思去做。 情緒呢,在這裡是指在心理和精神上產生的負面感受,像是恐懼感、罪惡感等等情緒。 然而兩者結合就是,一種利用精神上的施壓,以達到滿足自己要求的手段。 「情緒勒索」英文為Emotional Blackmail,最早源自於美國心理學博士Susan Forward在1997年的著作Emotional Blackmail一書中提出的概念。 同時「情緒勒索」也簡稱為FOG。 FOG是指Fear、Obligation、Guilt的縮寫。Susan博士認為情緒勒索當中包含了這三個關鍵因素: 恐懼、義務和罪惡感。利用這三個情緒,或使他人承擔或付出行動。 Fear恐懼:如果我不做的話,就有可怕的事情發生。 Obligation義務:我們是什麼什麼關係,本應該這樣做的。 Guilt罪惡感:如果不答應,感覺我是個糟糕的人。 三個字英文縮寫為FOG,迷霧,就如同受害者陷入迷霧般,找不到方向,進而乖乖依照控制者的擺佈。 故事 我們用一個小故事來說明好了。 在一個傾盆大雨的傍晚,哈尼在公司趕一份文案,看來今晚需要加班到深夜了。 突然哈尼的手機響起,是哈尼的媽媽打來。 電話那頭很快傳來:「女兒啊,我打算煮番茄燉雞湯,你今天早點下班,幫我買兩隻雞和一些番茄回來吧。」 於是哈尼就回答:「媽,不好意思,我今天要加班趕文案,今晚你就吃點別的吧,下次我再幫你買。」 話一說完,就聽到媽媽嘆氣一聲:「哎!養女兒這麼大有什麼用,小時候為她把屎把尿,現在拜託她一些事情,就在那裡推三推四。」 「說什麼加班啊,趕文案啊,沒關係啦!我自己走山路去買,途中遇到土石流也沒辦法。」 「沒關係啦,妳就加班好了。」說完電話就掛了。 結果呢,哈尼只好先買兩隻雞回去,然後再回公司加班。 在以上的小故事中,我們很清楚的可以看到恐懼、義務和罪惡感。 媽媽強調母女關係,就在表示「義務感」。 如果哈尼不幫忙,就是不知恩圖報、不孝,滿滿的「罪惡感」。 最後媽媽還提到自己出門可能會遇到土石流,所以哈尼如果不幫忙,就會讓媽媽陷入危險中的「恐懼感」。 這就是一種「情緒勒索」。 不過要注意的是,並不是說這個媽媽很壞,她就是個邪惡媽媽。 事實完全相反,媽媽和女兒的關係非常好,才出現的情緒勒索。 欸?怎麼回事呢?關係很好還情緒勒索她? 對,其實越是關係好的人,越容易出現情緒勒索的情況。 為什麼這樣呢?我們就要先了解,情緒勒索是怎麼發生的。 情緒勒索是怎麼發生的?促使「情緒勒索」的發生,可以用五個點去理解。 1.勒索者與被勒索者的參與 事實上「情緒勒索」是一種互動之下的產物。 也就是說必須要有「勒索者」和「被勒索者」這兩個角色的「自願參與」才算。 為什麼叫「自願參與」呢? 在情緒勒索的現象中,其實雙方都有想從對方中得到的「東西」。 「勒索者」從中想得到的是「控制權」,「被勒索者」從中想得到的是「認同感」。 就像是對話一樣,你有提問問題,我也願意參與回答問題,交談才會發生。 如果其中一人堅持不願參與,那這個對話也就不會成立。 2.情緒擺弄 儘管「情緒勒索」有可能在有意或無意的情況下發生,但它們都基於同一套模式。 一定是「勒索者」給予某態度或話語,讓「被勒索者」情緒產生波動。 而這個情緒波動,讓「被勒索者」感到非常焦慮或不舒服。 然而「被勒索者」為了緩解這份焦慮與不舒服,只好照著「勒索者」的要求去做。 3.親密與熟悉關係 前面也有提到,情緒勒索更常發生在較熟悉、較親密的關係中。 這是為什麼呢?難道他們對我的好是假裝的?他們在乎我都是騙人的? 當然不是,就是因為彼此關係無比熟悉,太看緊這段關係,所以才會以激進的情感方式抓住對方。 殊不知這是不良的相處模式。 我們可以看到,越是親密的關係越容易吵架。 反而關係疏離的人,才懶得和你爭。 那站在被勒索的一方也一樣,他們不想離開這段關係,進而默默的承受其中。 就像是你愛的人想要打你,你可以簡單的離他而去,避免被打。 但因為你看重這段關係,只好無奈的待在原地承受打罵。 想想如果是一個陌生人,你早就直接逃離就好了吧。 所以說「情緒勒索」你的人,通常都不會是公園的阿伯、跳廣場舞的大媽、或街上和你無關痛癢的路人甲。 因為你不會接下「被勒索者」這個角色,情緒勒索也自然不會成立。 反之,越親密越容易促使情緒勒索的發生。 4.清楚你的痛點 「情緒勒索者」往往了解「被勒索者」的痛點。 利用該弱點引發「被勒索者」的義務感、罪惡感、或恐懼情緒。 就比如說,A是個非常孝順的人,在情緒勒索中,關於孝順的要求,A常常無法拒絕及陷入其中。 反過來說,如果A不是一個孝順的人,向他提出這方面的要求,情緒勒索也不會發生。 不過別誤會了,這裡說明只有觸動到痛點,情緒勒索才會發生。 並不是叫大家不要孝順或反嘴對方,這也是很多人對情緒勒索的濫用和誤解,這部分稍後會詳談。 5.六個階段 事實上「情緒勒索」並不是一次就養成的,「情緒勒索」有個建立的過程。 以下可分為6個階段。第一階段要求: 首先,「勒索者」會提出自己的要求,而這個要求對「被勒索者」來說通常是不想接受或不舒服的。 第二階段抵抗: 這時「被勒索者」不想接受,所以會用各種方法傳達自己想拒絕的本意。 第三階段壓力:「勒索者」感受到「被勒索者」有要抵抗的想法時,於是會做出施壓,讓對方知道「你不應該拒絕的」。 第四階段威脅:「勒索者」見對方沒有答應,再進一步用更明顯的手段,讓對方產生「如果拒絕了,會有嚴重後果」的錯誤認知。 第五階段順從:最後「被勒索者」感到強烈的焦慮與不舒服,為了緩解這份不安,於是忽略自我,選擇順從。 第六階段重複:到了這裡其實「情緒勒索」的「交易」已經完成。 然而事情發生一次,就很可能有第二次,因為「勒索者」知道這招管用,而「被勒索者」也可能習慣性屈服。 如果雙方沒有意識到並停止這種不良的相處模式,就會惡性循環下去。 以上就是情緒勒索發生的6個階段。換句話說,如果切斷一環,情緒勒索也會因此而失效。 例如,A發現B抵抗後,於是施加壓力或威脅,但B並沒有感覺這是痛點,B離開或結束對話,情緒勒索不成立。 又或是說,A向B提出要求,B本身覺得這個事情沒有什麼為難的,B沒有抗拒,故事結束,情緒勒索不成立。 記得情緒勒索,只有在雙方的拉鋸下,才會成立。

[9:04]別誤會了!杜絕情緒勒索,並不是叫大家,媽媽要求你做的事,你堅決拒絕或不理睬。 或情侶之間發生「勒索」現象,你就要和她斬斷關係。 情緒勒索一詞也常被誤解與濫用。 以下是我發現的2個問題。 1.「情緒勒索」常被濫用。 雖說「情緒勒索」一詞是在1997年由Susan博士提出的,但真正在中文圈流行起來,是在2017年由台灣心理諮商師周慕姿,出版了《情緒勒索》一書,才掀起大家對此現象的關注與討論。 「情緒勒索」一詞,確實幫助了許多人理解了彼此關係中的問題。 但隨之也被不完全了解的人,當作逃避責任的擋箭牌。 我在網上就看到一個例子,一位媽媽對放學回家就猛看漫畫的小六女兒說: 「你都回家那麼久了,怎麼還不趕快去寫功課?你再這樣媽媽要生氣咯!」 沒想到女兒放下漫畫,冷冷的轉頭說了一句:「你知道你現在在情緒勒索我嗎?」 結果媽媽當場一句話都答不出,連「我是為你好」這句話,都硬硬的吞回下去了。 也就是說「情緒勒索」一詞,不知不覺中變成了一種在關係中,得理不饒人的武器,被誤用了。 事實上,Susan博士發明「情緒勒索」的概念,是解釋「關係的拉鋸」而非「其中某一方的行為」。 同時,並不是任何別人要求的事情,你不想做,就是一種「情緒勒索」。 不是這樣的。 不管在哪種關係中,彼此都存在一份責任與尊重。 自願答應別人的要求,本身是對這段關係的責任與尊重。 為什麼它叫情緒「勒索」? 是因為當中一方抓住了了一方的把柄,把原本關係中彼此的「尊重」,扭曲成一種「交易」。 在一方脅迫和一方屈服的情況下,產生的不良現象。 所以要分辨這是否是「情緒勒索」,可以看看關係中的責任與尊重。 對方嚮你提出要求時,不管是接受還是拒絕,你是否有好好負起該有的責任,還是為了私自享樂而逃避? 而對方提出要求的過程中,不管是為你還是為他,又是否有尊重你的想法,還是一味的索求與威逼呢? 停止情緒勒索是從交談和理解開始,並非反問對方情緒勒索你,或直接冷暴力處理。 2.「情緒勒索者」是邪惡之人。 情緒勒索無可否認是一種非常不好的行為,但它不像真正的「勒索」一樣是種犯罪。 如果關係或感情中出現了「情緒勒索」的現象,也不一定表示「勒索者」一定是十惡不赦的人。 或是他想陷害你,讓你處於痛苦中。 在親密關係中,大多數的情緒勒索都是無意下進行的。 在深層的探討,是由於雙方的「不安全感」促成的。 「情緒勒索」可以說是一種訊號,告訴我們,在這段關係中出現了不健康的相處模式,審視與學習發展更好的相處模式。 誰最容易被情緒勒索?我相信大家一定很好奇,什麼人最容易被「情緒勒索」吧。 這裡還是簡單的提一下,書中就提到了4種人。 1.擁有好人情結的人,過度討好他人,容易負起一些不必要的責任。 2.極度需要他人肯定的人,這類人有一個特點,我不相信你說我好,但如果我沒聽到你說我好,我就會焦慮。 3.習慣自我懷疑的人,他們無法確立自己的標準,非常沒自信,常常想,會不會他說的沒錯,是我的問題。 4.極度在乎他人感受的人,他們常常以別人感受為首要,忽略了自己的感受。 一般上擁有這些特質,其實並不是什麼壞事。 但過於極端,就很可能演變成情緒勒索的助攻手了。 另外,情緒勒索中的「勒索者」,也不是都是沒血沒淚、不關心他人、以勒索為樂的人。 容易在關係中成為「勒索者」也可分為4種人。 1.無法接受拒絕的人,因為當被拒絕時,他們會感覺自己很糟糕,然而就想把這個糟糕的感覺丟出去,變成你很糟糕,你拒絕我。 2.有極大不安全感的人,這種人很可能從小就是「被勒索者」的角色,處在極度不安全感中。 當長大後有機會成為「勒索者」時,就像媳婦熬成婆一樣,就會想:我這樣做沒錯吧,我以前也是被這樣要求的。 3.不想在乎他人感受的人,比較自我意識強烈的人,他們會以自我感受為優先,所以也更容易發展成「勒索者」。 4.有受害者情結的人,總是認為自己是受傷的那位,讓人不禁有種罪惡感的感覺。 總結 好,以上就是關於情緒勒索的介紹,可能有些地方說的不完整。 大家想進一步了解,都可以看看Susan博士或周慕姿老師,兩位個別寫的著作。 當然最後做一下總結,「情緒勒索」是指一種利用精神上的施壓,以達到滿足自己要求的手段。 然而當中促發的特點有5點: 1.雙方都自願參與、2.涉及情緒波動模式、3.較容易在親密關係中發生、4.因為刺激到了痛點、5.建立情緒勒索有6個階段。 「情緒勒索」一詞常被誤解與濫用,作為逃避責任的擋箭牌。 必須理解,不管在哪種關係中,彼此都存在一份責任與尊重。 自願答應別人的要求,本身是對這段關係的責任與尊重。 給有勒索者傾向的人的話:很多時候不是別人不幫助你、不想為你好,而是他有困難。 給有被勒索者傾向的人的話:你願意答應他的要求,不是因為你屈服或害怕他,而是你愛他。 要知道,維持關係的方式,不是「交易」,而是「尊重與責任」。 等等,先別急著關掉,這裡還有三個上期有趣的留言可以看哦,有可能你就被選中。 如果覺得這集對你有幫助的話,可以利用下方的超級感謝,小額支持創作。 離開前簡單的點贊或留言,都能提升我們製作影片的動力。 按下訂閱小鈴鐺,下集有新的影片就會通知你的咯! 我是阿維,感謝觀看,下集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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